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人训中函〔2015〕27号
关于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解读暨继续教育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于2015年8月13日公布,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业务骨干能力建设,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改革发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安排,经报部主管部门备案同意,我中心将于11月在北京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解读暨继续教育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单位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师资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解读及贯彻实施意见
主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未来5年的工作重点
主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三)“互联网+”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体系建设
主讲: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
(四)中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比较研究
主讲:国际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求精准化质量监控与评估
主讲:知名高校教授
(六)交流研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
三、培训方式
培训将采取集中授课、疑难问题解答、研讨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11月11日~15日(11日学员报到),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5号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五、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班由继续教育基地经费给予部分资助,学员承担培训费8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工作
请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和所属各单位的有关人员报名,于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反馈至高培中心。
报到等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婧 张彦 韩忠安
电 话:010-84639246 13641007469 18801022727
传 真:010-84633924
电子邮箱:gaopeipxec@126.com
该通知可登陆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网站和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查询。
附件:培训班报名表.doc
2015年10月13日